http://gansu.hteacher.net 2020-07-22 09:57 甘肃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请登录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http://www.qilihe.gov.cn/)官方网站查询。后续工作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请登录相应官方网站及时查看。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整体教师队伍同等管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教育部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此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只限于初、中级岗位,不包含高级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http://www.qilihe.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6.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7.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8.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9.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城关区教育局:0931-8437970 0931-8437971
七里河区教育局:0931-26532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1.《2020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用教师岗位简表》.xlsx |
2.《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doc |
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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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兰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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